🏛️ 舊制豪宅稅(財產交易所得稅)完整說明
113年財政部調整定義・稅率從17%調漲至20%・各縣市門檻一次看清楚
直接切換到豪宅試算模式
舊制豪宅稅是什麼?和一般舊制有何不同? ▼
105年(2016年)以前取得的房屋出售,原則上依「標準認定」以房屋評定現值×各地區比例計算財產交易所得。 但若房屋達到豪宅門檻,國稅局改用「推計方式」:
計算公式:成交總價 × 房地比 × 財產交易所得推計率(20%)
所得額再併入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,按累進稅率課徵。
113年(2024年)財政部調整豪宅定義,推計率從 17% 上調為 20%,對高總價物件影響較大。
各縣市豪宅認定門檻一覽(113年最新) ▼
「含車位總價」與「每坪單價(不含車位)」擇一適用,只要符合其中一項即構成豪宅。
| 縣市 | 含車位總價 | 每坪單價 (不含車位) |
|---|---|---|
| 台北市 | ≥ 6,000 萬 | ≥ 120 萬/坪 |
| 新北市 | ≥ 4,000 萬 | ≥ 75 萬/坪 |
|
台中市 ← 你在這 桃園/台南/高雄/新竹縣市 |
≥ 3,000 萬 | ≥ 50 萬/坪 |
| 其他縣市 | ≥ 2,200 萬 | ≥ 35 萬/坪 |
有車位怎麼算?每坪單價怎麼判斷豪宅? ▼
計算每坪單價時,需先扣除車位價格再除以主建物坪數:
每坪單價 =(房屋總價 - 車位價格)÷ 坪數
若車位價格未在契約書中分開載明,國稅局可能以全部總價計算每坪單價, 更容易觸發豪宅門檻,導致推計稅率適用。
113年稅率為何從17%調漲到20%?怎麼確認適用哪個? ▼
財政部於 113 年(2024 年)公告調整豪宅推計率,原因是認為 17% 已無法反映近年房價漲幅:
- 112 年度(2023 年出售)及以前:推計率 17%
- 113 年度(2024 年出售)起:推計率 20%
判斷依據是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的年度(非簽約日),請確認用地政事務所核發的登記謄本日期。
113 年度稅基 = 3,500萬 × 60% × 20% = 420 萬,再依累進稅率計算增加稅負。